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贡献智慧——在沪全国政协委员紧扣时代命题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履职建言(一)
■阅读提示: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的在沪全国政协委员牢记初心使命,心系百姓民生福祉,紧扣时代命题,发挥专业特长,聚焦全国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议题积极履职,把深入调研和思考的成果转化为精准建言。
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以“两聚焦一加强”打造“工业大脑”
扎实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以人工智能构建服务制造业全生命周期智能调控、全要素创新性智能配置、全产业链供应链智能协同的工业制造具身智能系统(即“工业大脑”),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目前,我国“工业大脑”建设存在关键核心技术有待突破、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支撑和动力不足、机制创新和人才培养有待加强等问题。
对此,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常委、上海市委主委,上海市政协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钱锋从“两聚焦一加强”为切入点提出建议。
“聚焦产业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夯实‘工业大脑’高质量科技供给。”钱锋提出,应加快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等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工业元宇宙、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集成创新,健全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政策;推动人工智能通用技术与工业机理、知识、场景结合,加快攻关半定制化FPGA芯片、高兼容性编译器、训练和推理框架等工业智能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打造重点行业“工业数据空间”,促进工业数据流通共享。以工业元宇宙、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等技术实现工业数据实时获取,打造高质量工业语料库。
“聚焦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构建人工智能赋能的智慧‘工业大脑’。”钱锋表示,要加快打造制造业通专融合的垂直领域大模型,运用DeepSeek等人工智能颠覆性创新赋能上下游企业,引导人工智能创新成果向工业领域快速转化;以设备大规模更新改造为契机,加快构建贯穿设备、产线、车间、工厂、企业、行业等不同层级,敏捷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具有具身智能的“工业子脑”;发挥我国制造业门类齐备的优势,强化技术赋能、供应链赋能、平台赋能、生态赋能,拓展智能制造深度广度。
“加强政策机制保障,以‘工业大脑’支撑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钱锋提出建议,设立“工业大脑”技术创新与应用重大专项,推动制造业“链主”企业联合人工智能和制造领域国家级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高校院所等共建创新联合体;推动“工业大脑”技术框架、算法模型、组件工具等开源,打造应用生态;引导高校设立人工智能和制造专业交叉学科,加强面向工业智能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打造工业智能创新孵化、应用测试、技术验证等公共服务平台。
■以“五个更加突出”向新赛道、新需求、新价值要增量
新质生产力正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上海正以创新驱动为核心,积极探索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之路,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与此同时,亦面临着内外部压力的持续冲击:动能转换遭遇阵痛,龙头企业集聚效应尚需加强;研发投入优势不明显,国际竞争力待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受要素制约,相关领域政策待制定优化。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张英认为,可以从“五个更加突出”着力,向新赛道、新需求、新价值要增量。
“更加突出筑牢实体经济根基。”张英提出,可以加快建设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以“三大先导产业战略引领、优势产业新质发展、未来产业前瞻布局”的发展新格局,进一步加大先进制造业投入,推进重点产业链攻坚突破。
“更加突出产业发展新形态。”张英表示,要大力发展智能经济,做强AI智能体、智能驾驶、人形机器人等智能原生赛道,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高地建设;同时,培育未来产业核爆点,开辟空间信息、生物制造、量子产业、新型储能等新领域、新赛道。做强工业服务业,在制造服务一体化、绿色供应链、运维服务等领域扩大应用场景,持续赋能产业升级。
“更加突出产业科技创新。”张英认为,可以抓链式创新,优化产业链协同攻关机制,鼓励“链主”企业牵头组建开放型创新联合体,还要抓范式创新,支持建设各行业“AI+创新中心”,通过政策引领新兴产业创新。抓机制创新,完善“企业出题、联合答题”机制,支持企业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推动重大项目攻关突围。
“更加突出培育一流企业。”张英希望,推动研究共享,与企业共同研究把握全球产业发展动态和市场需求,“应当加强风险共担,健全容错机制,降低创新成本,激发企业创造活力。鼓励市场共拓,精准对接企业发展需求,帮助企业加强产业链对接。促进品牌共铸,进一步打响上海制造品牌。”
“更加突出做强产业生态。”围绕“链主+配套”,张英认为,可以提升园区产业生态服务能力,促进园区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做强产业集聚区,优化产业布局,整合小散园区实施平台化运作,提升创新浓度、强度。做大企业生态圈,聚焦国内优势产业与过剩产能领域,鼓励和引导相关行业积极参与海外布局和投资。
■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做强航空材料产业
近年来,我国民用航空产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国产大飞机等的成功研制和商业化运营标志着我国航空工业迈上了新台阶。与此同时,我国在航空材料领域仍面临着诸多挑战,如航空材料行业标准体系不完善、质量不高,支撑航空材料产业高质量持续发展的行业机构,多品种小批量“特需材料”研发生产动力不足等。推动航空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是实现民机产业自主可控和向航空强国迈进的关键举措。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上海市委副主委,中国航发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邵驰认为,应完善相关行业标准体系,做强航空材料产业。
邵驰表示,可以推进航空通用材料高质量行业标准及数据库的建立,建立类似于AMS标准的国内航空通用材料的高质量行业标准,设立对应的行业标准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对标民机要求形成基础统计数据的材料标准建立规范,配套建立材料标准对应的材料数据库,并与适航审定机构建立协同机制等,提升材料生产的可靠性和经济性。“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航空材料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的政府支持政策。”邵驰提出,可以梳理多品种小批量的“特需材料”清单,针对清单材料研究制定对应的产业支持政策。
■切实办好卓越工程师学院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战略人才培育工作,强调“要培养大批卓越工程师,努力建设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工程师队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提出了“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的要求。目前,教育部已分三批开展了高校与企业共建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为推进卓工院建设,各地积极整合高校、行业、企业、协会等各方资源,逐渐探索形成了“政府主题、企业出题、高校解题”卓越工程师培养模式。
“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大量能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的工程技术人员。”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中青年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安全与应急管理研究院院长、特聘教授,上海航天信息科技研究院院长伍爱群调研发现,目前卓越工程师学院前沿教材更新缓慢,存在“以过去的知识,教现在的学生,去解决未来的问题”等发展瓶颈,亟须加强产教融合,深化课程设置和教材改革。
针对“高校传统办学路径与校企联培模式契合度不高,校企导师在课程设置方面的相互赋能不够,职能部门在课程设置和组织教材编写方面的主导作用发挥不到位”等症结,伍爱群感到,须“深化卓工院通用课程改革,完善课程体系;创新定制化课程,形成教材及时更新机制;示范推广国内外卓工培养课改经验”,即按照“发现产业基础难题—凝练背后的科学问题—依靠科学研究解决行业共性问题—行业/企业加快创新应用”原则,由国家有关部委牵头,组织卓工院导师与联培企业或行业专家,成立教材编写团队,加快推广基础理科使用国际通用经典教材,引入国际优质原版教材,立足当前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发展,创新设计适合卓工培养模式的,融全面性、交叉性、融合性、前沿性的核心通用课程体系,并确保学生能够深入接触产业最前沿课题,提升学生将所学内容应用到企业的实践创新的能力和水平。伍爱群说:“要创新校企导师‘旋转门’制度,便于校企双方共同确定预期课程目标,共同评价实际效果。”他认为,这样一方面可以鼓励高校导师以“双聘”方式进入企业,另一方面也能鼓励企业导师到联培高校进行授课,及时从亟待解决的工程技术问题中提炼出适合人才培养的科学问题作为定制化教材,根据技术动向和企业发展的最新动态变化灵活修改工程师的教学内容,以保证学生能够紧跟前沿、学以致用。
依法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完善规范制定和备案审查制度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部署了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改革举措,明确要求“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
“一些相关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存在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有损国家法治统一性。”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吕红兵在接受采访时列举了一些具体表现:在招商引资文件中规定获得优惠待遇的前提是在当地设立地区总部、经营机构,或销售收入、净利润、员工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在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情况下,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为企业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限制商品服务、要素资源自由流动;在资质认定、业务许可等方面,对外地企业设定明显高于本地经营者的资质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标准等。
“推进这些问题在根本上得以解决,需加大依法治理力度,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完善规范制定和备案审查制度。”吕红兵希望进一步加强科学立法,关注备案审查制度和功能建设,建立并完善涵盖“立”“改”“废”“释”“纂”“备”的一体化、全方位科学立法体系,“短期而言,应严格实施《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规范,加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力度,真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从长计议,则应加快制定统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条例》。”
“而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相关立法中,应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概念、范围和制定主体、程序和责任,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吕红兵特别提出,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必须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注重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等作用,对影响面广、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听取有关方面尤其是基层人民群众的意见,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社会组织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功能。须进一步明确,对于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认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法律、行政法规等上位法相抵触,提出审查建议的,政府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应限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并予以回复、公开。
■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部署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重大改革举措时,明确要“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亦强调,要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保持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内卷式’竞争的本质多是‘不正当竞争’。”接受采访时,上海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上海市长宁区政协副主席,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毅列举出“内卷式”竞争的一些表现:部分行业领军企业滥用市场支配或优势地位,通过低于成本价销售,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给企业自身、竞争者及行业发展都带来不利影响,还导致市场集中度高,进而损害消费者利益;部分链主企业片面追求自身利益,利用其优势地位挤压链上企业,导致供应链价格体系严重失衡,影响链上企业发展和再生产、创新投入,对整个产业链也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电商平台“唯低价”开展竞争,影响正常企业再生产与研发投入,也不利于促进消费和消费升级。
“应尽快完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严格执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和执法监督。”张毅呼吁,要完善信用为基础的制度性建设,形成企业“不能卷不愿卷也不敢卷”的机制,进一步压实平台参与治理“内卷式”竞争的责任。平台大数据对各类平台上的商家、产品及销售行为画像,形成治理“内卷式”竞争的一手信息基础。与此同时,加强针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内卷式”竞争的检察公益诉讼,并发布典型案例,为市场提供法治保障,也彰显法的惩戒和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