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发达国家金融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做法
研究发达国家科技金融做法,对我国推动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新质生产力,形成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创金融服务模式,助力我国约45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有积极的参考意义。德、美、英等发达国家在科创金融方面的成效相对较好,总结出三种做法:一是德国模式,由政府通过银行体系主导;二是美国模式,依托强大的多层次的市场化资本体系;三是英国模式,既有发达的资本市场,也有政府的引导。
一、德国采用银行主导模式支持科创金融
全世界2700多家“隐形冠军”(德国著名管理学家赫尔曼·西蒙于1986年提出了“隐形冠军”的概念,并在20多年里收集了2734家“隐形冠军”公司数据),仅德国就超过1300家,占比近50%,处于遥遥领先地位。德国目前有超过350万家中小企业,其中科技型企业估计超过10万家,德国高度重视科技金融,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尤其是科创企业作为重要战略。
(一)政策性银行引领科创金融
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成立于1948年,是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银行,联邦和州政府分别出资80%与20%。KFW对中小企业的放款占KFW新发放贷款的比重在40%以上。KFW对中小企业(德国标准,年营业额低于5000万欧元,雇佣人数少于500人的企业称为中小企业。欧盟标准,年营业额低于5000万欧元或年资产负债表总额不超过4300万欧元,雇佣人数少于250人的企业称为中小企业)的贷款占德国中小企业贷款的30%。KFW主要采用两种服务模式:一是通过商业银行机构间接提供转贷款给客户。中间机构获得收益的同时承担部分信贷风险(通常为20%)。KFW提供长期低息贷款,通常年利率低于市场利率2%—3%,并主要承担信贷风险(通常为80%),该模式带动了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的积极性。二是KFW通过全资资本子公司(KFWCapital)设立引导基金对创新型中小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如设立高科技创业引导基金(HTGF)、欧洲复兴计划创新项目(ERP),引导资本“投早、投小、投高科技”,启动“未来基金”项目,促进未来技术研发,引导投资“硬科技”。KFWCapital在2023年的承诺规模达到了21亿欧元。HTGF已吸引了超过45家资金方,管理规模超过14亿欧元,已为700余家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超过170家企业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通过其他途径退出。德国的中小企业盈利能力相对强,不愿上市的企业可以靠利润分配来实现投资回报。KFW2023年总不良率估算为1.24%。
(二)商业银行是支持科技创新的主力军
德国银行业三大支柱(商业银行、储蓄银行、信用合作社)的贷款规模估计占到德国中小企业信贷的70%。大型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支持科创企业发展,可为初创企业提供长期的无息或低于市场低息贷款;储蓄银行与信用合作社(大型商业银行类似我国国有大行,储蓄银行类似我国股份制银行,合作社类似我国城市区域性银行)深耕所在区域,直接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其利率相对高于大型商业银行。
德国商业银行是全能型管家银行。中小企业通常会选择一家银行作为其管家银行,作为主要和长期的融资伙伴并充当金融稳定器作用。当经营困难时,协调企业和他行稳定债务关系,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德国的银行不仅可以从事贷款、参与投资基金,还允许拥有企业股份、代表股东参与公司决策投票及提供专业的投行咨询等,为科创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三)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政府、银行、担保公司共担风险
一是德国建立以担保银行为核心的融资担保体系,提升科创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目前主要有17家担保银行,主要为无抵押中小企业贷款尤其科创企业提供担保,年度总担保贷款超过20亿欧元,占中小企业融资额度的2%左右。担保银行由工商业协会、储蓄银行、商业银行等合作发起,担保费率与企业信用评级挂钩,通常为1.75%—2.5%。二是商业银行、担保银行共同分担风险。商业银行和担保银行对担保贷款通常按照20%和80%的比例来分担风险。三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对担保银行进行进一步反担保(Counter-Guarantee),对损失进行较高比例(通常为65%—75%)的风险补偿。由于实际损失率较低,联邦政府每年的风险损失补偿金约为3000万欧元。
(四)风投资本是科创金融的有益补充
德国风投行业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从政府完全主导,到公私合营,正逐步向市场化方向发展。早在1975年,政府和银行就建立了德国风险投资公司(WFG),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但由于管理能力不足及退出机制不畅等原因导致经营亏损,运营近10年后政府终止了投资,改由多家商业银行进行投资成为新的WFG,但最终经过5年左右的时间还是退出了历史舞台。近20年来,德国除了主导建立了公私联营的政府科创基金(HTGF)及投资未来产业的“未来基金(Zukunftsfond)”等引导基金外,还鼓励市场化的风投公司投资科技领域,如蓝宝石风险投资(SV)、全球创始人资本(GFC)等。这些风险投资都是对银行主导的科创金融体系的重要补充。德国风投市场规模估计达到23亿欧元,还在持续增长。
二、美国拥有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和发达的风险投资市场
美国有超过3000万家中小企业(根据《小企业法》通常将500人以下的公司认为是中小企业,详细认定标准依据《北美行业分类体系》,根据行业和营业收入、资产和雇员人数等指标来认定中小企业),其中科技型企业估计已超过58万家。美国注重发挥各类政策工具的联动,通过政府机构小企业管理局(1953年美国依据《小企业法》成立小企业管理局,英文简称“SBA”,作为推动美国金融创新和科技创新结合发展的重要政府机构,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能力和资金可获得性)高效推动社会资本支持企业进行前沿技术、核心技术攻关和创新成果产业化商业化进程。美国是典型市场化模式,将高度发达信贷、风险投资、私募股权与多层次资本市场相结合,在科技、产业及金融搭起了“桥梁”,形成了良性循环机制,支撑美国高科技中小企业的成长。
(一)建立了强大的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和退出渠道畅通
1.美国在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方面规模巨大。美国风险投资倾向初期高科技企业,在风险投资支持的初创公司中,研发投入的85%来自风险投资资金。2023年美国风险投资市场规模已经达到1.2万亿美元,其中投资在科技方向占比超过50%;私募股权资金作为科创企业的重要资本来源,为初创和成长期的科技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风险分担,还通过多种方式促进了科技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美国占据了全世界私募股权投资的50%,2024年市场规模估计达到4600亿美元,其对科技领域的投资规模巨大。美国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的资本来源多元化,主要包括养老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大学基金、财团、企业及高净值人群。养老基金开展风险投资的比例逐渐上升,为科技创新带来了持续性的资金支持。
2、发达的资本市场帮助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顺畅退出。美国的股票市值估计已超过51万亿美元。美国已形成由主板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市场纽交所美国板即原美国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平台、场外交易市场的金字塔结构,满足高新技术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和风险资本退出的需要。同时建立了“自愿升级、强制降级”的跨级转板制度,实现证券市场的“优胜劣汰”,提升上市科创企业整体质量,形成对硬科技的准确价值判断,促进资本市场对企业创新的长期支持。
(二)实现了风险贷款和风险投资良性循环的“投贷联动”模式
1.风险贷款助力科创企业初期发展。美国估计有超过20家从事风险贷款业务的银行(科技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风险贷款的市场规模大概是风险投资市场规模的10%—20%,大多数初创企业都会使用风险贷款,如Facebook、Amazon.com等都曾利用风险贷款来帮助自身快速发展。风险贷款的第一还款来源是下一轮股权投资,第二还款来源是知识产权质押。风险贷款可以帮助提高企业估值,吸引投资,助力可持续发展。
2.投贷联动模式支持科创企业良性循环,持续发展。以硅谷银行为代表的科技银行与专业风险投资机构合作,通过建立专家服务团队,创新产品设计,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强化风险管控,以债权和股权相结合,形成“投贷联动”的服务模式。科技银行获得科创企业提供的低成本存款和认股权证,同时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解决科创中小企业不能盈利的难题。硅谷银行虽因错误投资固收债券,导致巨额浮亏,出现集体挤兑,于2023年3月初不幸倒闭,但其建立的良好服务模式得到延续,目前美国还有过渡银行(BridgeBank)、联信银行(ComericaBank)、广场1号银行(Square1bank,现属于PacificWesternBank)等在开展科技银行相关业务。投贷联动的良好模式为美国“硬科技”的发展提供了持续的金融动能。
(三)美国投资文化注重科学家的价值
科学家代表了核心技术,具有原始创新的能力。风险资本家“认人投人”,愿意投资拥有权威科学家或者优秀核心技术研发人员的初创企业,认为这些人孵化产品成功率较高,尤其是在生物、信息、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许多知名科技公司如苹果、谷歌、亚马逊等,在早期阶段因为有深厚科学背景的创始人领导,都获得了较大规模的风投支持。
三、英国采用市场主导模式的同时得到国家开发性银行支持
英国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战略规划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英国《公司法》规定满足下述其中两个条件可以视为小企业:营业额不超过280万英镑;资产负债表总额不超过140万英镑;雇员不超过50人。同时规定满足下述其中两个条件可以视为中型企业:营业额不超过1120万英镑;资产负债表总额不超过560万英镑;雇员不超过250人)的发展。英国有超过560万家中小企业,其中估计有超35万家科技企业。英国也采用了市场化模式,但国家开发性银行起到了较大的作用,形成了灵活性强、市场化程度高的科创金融体系。
(一)通过政策性银行成立项目基金引导科创金融发展
英国商业银行(BBB)是国家开发性银行,成立于2014年,主要为中小型企业(SMEs)提供融资渠道。BBB利用财政资金成立各类中小企业投资计划,吸引社会资本联合设立子计划,并由专业金融机构管理,以股权或债权形式向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如启动母基金(FOF)管理基金项目,为高增长科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经过10年的发展,BBB较好地完成预期政策目标,提供资金累计超过7100亿英镑,超过15万家中小企业受益,也实现良好的投资业绩,2023年不良率约为0.89%。
(二)运用市场化金融手段为科创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
1.英国形成了一个覆盖广泛、服务多元的资本市场体系。伦敦证券交易所是欧洲最活跃的市场之一,2023年年底市场估值超过3万亿英镑。从提供给大型成熟企业的主板市场,到支持中小型企业和其他成长型企业的另类投资市场(AIM),再到专业证券市场(PSM)和场外交易市场(OTC),为企业提供了灵活的融资渠道,也为投资者提供了退出渠道。
2.为做好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英国政府在风投和私募领域采取了多元化策略和举措。如设立企业投资计划(EIS)、种子企业投资计划(SEIS)、风险投资信托计划(VCT)和耐心资本项目(BPC)等引导资本重点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不同阶段获得持续资本支持尤其是在早期得到投资。通过区域天使项目(RAP)和国家安全战略投资基金(NSSIF)引导投资扶持初创期战略科技项目。英国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吸收风投资金估计超过100亿英镑,仅次于美国。此外,英国私募市场的投资者群体多样,包括养老基金、保险公司、主权财富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及积极的个人投资者,这些投资者通常需要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2022年,英国科技行业筹集了274亿英镑私募资本,位居欧洲第一。
(三)积极探索科技保险机制进行风险转移
科创企业面临与传统行业不同风险,科技保险在英国相对成熟,为科创企业中发展过程中分摊风险,提供中长期保险服务,如专业责任保险、网络安全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知识产权保险等。英国也在积极探索综合利用科创基金及科技保险工具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模式。
综上所述,发达国家科创金融各有特色,也有很多共性,最主要是建立了科创金融的生态系统。一是借助政府和政策性银行的引领和保障。特别是在科创企业早期发展阶段,由专门机构推动并以政策和法制为保障,完善贷款、投资、保险、担保等制度,筹集引导基金和风险补偿资金;建立统一的数据要素平台,推动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二是依靠银行体系作为主力军或重要支撑。政策性银行提供普惠、长周期贷款或投资引导基金,商业银行直接向科创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三是建设强大的、市场化的多层次资本和投资市场。建立多层级资本市场,给快速增长的科技公司提供融资通道,给风险资本提供退出机会;鼓励银行与专业风投、私募等机构合作,投贷要联动,“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注重高科技专精人才投资价值,精准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