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外资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
周汉民
外商投资是推动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力量。稳外资既是做好经济工作的着力点,也是中国坚定对外开放的积极展现。当下,国际形势日趋严峻复杂,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加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稳外贸、稳外资”作为2025年的重点工作,我们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巩固外资在华发展信心。
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外商投资法、《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等,以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截至2024年底,外商累计在华投资设立的企业超过123.9万家,实际使用外资20.6万亿元,在华的外资企业贡献了近7%的就业,1/7的税收、约1/3的进出口、1/2的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为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环境风高浪急,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上升,全球跨境投资较为低迷,联合国《全球投资趋势监测报告》显示,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FDI)已经连续两年出现下降。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对中国吸引外资带来一定挑战。同时,随着中国本土企业的成长,外资企业的比较优势逐渐减弱,一些公司出于风险考量,投资决策相对慎重。
外资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参与者、见证者、贡献者,也将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稳外资,必须一以贯之。
一是大力“引进来”。要进一步加强对外企的鼓励制度和政策,稳住已有的存量外资,积极开拓新的外资增量。一个重要抓手,就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更加公平、便利、可预期的外商投资环境,要在市场准入、商事登记、企业经营、社会服务等方面,尊重、符合国际惯例,落实好外企国民待遇,特别是在高科技、金融、环保、医疗、教育、电信等领域,给予外企更多的发展空间,打造中外合作标志性项目,以全方位服务和优质营商环境更大提振企业信心。
在调研中,很多外企反映,他们对中国的开放印象深刻,期望更大的开放。以金融为例,可通过沪深港通等金融工具,吸引更多外资进入中国市场;以自贸试验区为载体,主动对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水平协定,更大程度引入国际机构投资者;探索与部分国家的全面职业资格互认制度,对金融人才发放特定人才签证,解决金融服务开放中跨境专业人员的流动难题,推进各地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
二是积极“走出去”。一方面,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调整的背景下,在部分外企区域化重组的情况下,中国企业可与外资结伴出海,与外企事业与共。要密切跟踪在华外资企业新的业务拓展方向,考虑与拓展新的国际市场的外企在目标市场加强合作,开展合资、技术授权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包括第三方合作,成为外企产业链和供应链中一个坚实、可靠的合作伙伴,有效融入全球产业分工。
另一方面,中国企业在走向世界的征程中勇于并善于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开拓市场,让外资同道对在中国的发展更有信心,这也是一种放大稳外资效应的体现。中国企业“走出去”,要有全球化视野和本地化思维,遵守当地商业习惯与标准规范,尊重当地法律和文化习俗,了解用户需求、媒体规则,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深层次融入当地,让中国企业“走出去”成为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交融交汇的生动写照。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公共外交协会会长)